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学生的教育、培养以及文化交流工作,学校积极鼓励优秀来华留学生申报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天津市政府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奖学金资助对象为申请来津学习和正在津学习的本专科及以上层次的优秀外国学历生、高级进修生、汉语言预科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一)新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申请就读本专科专业的,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 18-30 周岁之间。
2.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所申请高校规定入学的授课语言水平(申请我校本科学历的学生,中文授课专业要求汉语达到 HSK 四级或以上水平;英文授课专业需要求雅思成绩不低于 5 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 45 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面试),并提供相关证明,如 HSK 证书、雅思考试证书等。
3.申请人未同时获得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二)在校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已在校注册学习的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并且该生上一年度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内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申请人上一年度学习成绩优秀。
4.申请人当年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最高学历证明或预毕业证明,最高学历阶段学习成绩单;
3.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4.无犯罪记录;
5.有效期内护照复印件;
6.HSK 证书/雅思证书/托福证书;
7.其他补充材料;
注意:
1.所有申请材料无论批准与否均不予退还。
2.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清楚可辨认,模糊不清的文件不予受理。
四、申请流程
新生申请人直接向我校应用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将所有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tsuaslxs@126.com;在校生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将所有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学院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指定邮箱,同时提交文件纸质版。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 5 月 31 日。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天津市政府奖学金申请。
五、奖学金生的录取
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根据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对申请人所选择的专业、资助类别、奖学金期限等进行适当调整。申请人条件不符合招生规定或申请材料不全,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4 -评审的原则和程序详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转送天津市教委,由天津市教委决定是否录取。
3.经天津市教委最终批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应用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将《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生名单》公布于 https://gjzs.tsguas.edu.cn。
4.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六、附则
1.本办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应用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